滁州市人民医院北区扩建医疗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人民医院北区扩建医疗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年7月(略)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问题1:(略)
回复:(略)
业绩评分项中所列的护士站吧台、治疗柜、处置柜(垃圾柜)三类货物是医院开展常规诊疗工作常用的刚需医用家具,也是本次采购需求清单中所含有的货物品类,业绩评分中所列品类贴合本项目实际需要。因医疗家具相区别于普通办公家具,比如护士站吧台涉及现场测量、异形定制、防腐蚀、水电开孔配套安装;治疗柜、处置柜需满足医用消毒、污物分区、耐腐蚀、抗菌、医用规范尺寸等要求,产品标准、深化设计、现场安装难度区别于常规办公家具。设置包含上述品类的业绩评审因素,出发点是为考量投标人对于医用家具一体化设计、统筹供货及现场实施交付经验,具备完整实施本项目的经验及能力,且本次采购需一体化统筹交付,评审因素与本项目履约需求直接相关。
本次业绩仅要求合同内包含对应品类,没有设置特定区域、特定金额、特定医疗机构等级、特定品牌等限制性条件。国内市场上多家供应商均可满足该条件,市场具备充分市场竞争性,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故不予以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略)
质疑事项:(略)
回复:(略)
问题3:(略)
文件体量畸大,中小企业无充足制图团队完成全套资料,直接丧失竞争能力;2、医疗家具存在大量同系列、同结构仅尺寸微调的标准化产品,重复要求全套图纸、实物图片无实际评审意义,属于无必要的过高投标材料要求;3、仅少数大型、常年储备海量图纸库存的头部企业可满足该要求,中小医疗家具供应商无法达标,人为制造竞争壁垒,指向特定供应商;4、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无需提供样品参与本项目进行评审。上述中,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提高设置标准为提前知晓本项目具有定向开模、 准备样品的特定供应商,直接无效排除其他供应商,拒绝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实质上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就必须按招标参数生产出成品等,才能进行“测量+拍照”实物图片,提高采购标准且违规无视招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样品的规定。投标阶段仅需核验产品工艺、结构合理性,无需所有单品完整实物图,实物落地效果应当以中标后样品、履约验收为准,投标阶段强制全部单品实物图无法律依据。质疑请求:(略)
纸模板即可,无需单品全套资料;3、明确图纸评审标准,简化重复标准化产品的图纸提交要求,降低中小企业投标成本。
回复:(略)
问题4:(略)
回复:(略)
问题5:(略)
回复:(略)
问题6:(略)
回复:(略)
(二)
1、家具原材料、配件等技术参数要求中抗压性能调整为静曲强度。
2、价格分调整为(略)分。
3、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调整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略)号
联系方式:招标办(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略)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曹思敏
电话:(略)-(略)、(略)-(略)、(略)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