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3 北部湾大学配电设施保运托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 附件3 北部湾大学配电设施保运托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修订版) 总则 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学校配电设施委托运营(保运托管)管理,保障校园教学、科研、办公及师生生活安全、稳定、连续供电,明确托管服务单位职责、标准与考核机制,提升配电运维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学校后勤基建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与配电设施保运托管服务单位(以下简称 “托管单位”)签订合同的全部配电设施运维、保养、抢修、值守、隐患治理、资料管理等保运托管工作的全过程考核与管理。 涵盖范围:(略)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安全、预防为主:(略) (二)依法合规、标准作业:(略) (三)量化考核、公开公正:(略) (四)持续改进、保障运行:(略)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学校后勤基建处(考核主体):(略) 托管单位(被考核方):(略) 第二章 托管服务基本要求 第五条 人员与资质要求 运维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高压运维须持高压电工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备案在册; 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抢修班组,实行(略) 小时值班及驻场制度; 严禁无证上岗、顶岗、脱岗、外包转包。 第六条 设施运维基本标准 供电可靠率:(略) 设备完好率:(略) 应急响应:(略) 安全规范:(略) 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第七条 考核总分与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月 / 季度 / 年度组织; 考核方式:(略) 考核结果直接与服务费支付、续约、退场挂钩。 第八条 考核指标及分值((略) 分) (一)组织保证((略)分) 1.安全组织体系及安全保证(5分) 托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保证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并对学校相关安全要求必须及时传达,并检查落实,确保全年不发生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事故除按学校《事故管理标准》大小分级处理外,还将视情况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5分。 2.巡检、维护工作组织保证及员工培训(5分) 托管单位必须建立适应巡检、维护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除主要领导外,必须设至少一名巡检工作负责人,负责巡检、维护工作的协调指挥,确保管理到位,工作顺畅。巡检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配备,在没有配齐之前或配置不符合要求,一次扣当月考核1分。凡是发生维修不及时或巡检、维护组织不得力的,一次扣当月考核1分。 3.质量保证(5分) 托管单位必须成立以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时跟踪检查巡检、维护工作服务质量,及时解决巡检、维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否则,扣当月考核分1至3分。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扣当月全部质量保证分值。 (二)基础资料((略)分) 1.基础工作(5分)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图纸绘制、各种计划申报等基础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出现一项,视情节扣当月考核分0.5至2分。 2.各种巡检、维护工作记录((略)分) 托管单位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各种工作记录。凡是发现填写不及时或内容不全的,每项扣当月考核分0.5至1分,并限期进行整改。典型记录的要求如下: ①巡检记录 巡检人员必须对巡检主要工作和巡检范围内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必须将巡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记录,对未完成的任务或需进行处理的问题进行记录,对需要跟踪观察的问题必须书面说明时间、地点、部位。 ②隐患、事故记录 托管单位必须单独建立隐患、事故记录,记录中应填写隐患、事故发生部位、发生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跟踪负责人等内容。 ③其它记录 对于上述没有提到的日常管理工作上另行要求的其它记录必须按其本身的要求填写。 3.检修作业规程及修理记录(3分) 组织编写各巡检、维护区域内设施的检修作业规程,一经报批,在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执行《检修作业规程》,检修质量不合格,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3分。无检修记录,扣当月考核1分。 (三)现场管理((略)分) 1.作业许可(5分) 托管单位各种作业必须按学校管理制度和地区电力部门的管理规定,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用或超期使用,重点部位,关键作业必须进行现场交底后方可进行。违反上述条款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应条款考核。 2.设施的巡检、维护(共(略)分,每项3分) ①巡视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或进行区段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性巡视等。对未经报请,擅自减少巡检频次,或由于工作不及时或不到位,虽经检查,但出现遗漏段(点),发生漏检现象,导致发生线路、设施损坏等,每发现一次扣1至3分。 ②巡视员应配齐巡视、检查线路所必需的工器具以及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至3分。 ③故障巡视主要是查找发生故障的原因,有时须结合调查进行,对发现的可能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引发故障的物证(物件)应取回(包括现场拍摄的录像或照片),查找故障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至3分。 ④做好电缆线路遭受人为破坏或线路组(配)件被盗检查,发现不及时,每次扣1至3分。 ⑤遇有雷击故障,应详细检查各种设施的损坏情况并进行记录(包括摄像、照相),损坏的部件,报请学校,及时加以修复或更换;未进行检查,或虽经检查但发生漏检,每次扣1至3分。 ⑥对地网应作定期开挖抽查,以防地网腐蚀及锈断,使埋设的地网保持良好接地状态,并在每年雨季前开展1次测量杆塔接地电阻值,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3分。 ⑦做好线路、设备测温工作,未及时发现设备连接部分发热现象,未按要求执行,造成事故,每次扣3分。 ⑧做好设备清洁工作,根据积污情况,适时安排对设备进行清抹,并做到适时清抹,未按要求执行,造成事故,每次扣3分。 ⑨做好设备的编号标识工作,在易发生外部隐患的设备附近,应悬挂禁止、警告类标志牌或竖立宣传告示,未按要求执行,扣1至3分,直到完善。 ⑩做好柴油发电机的开机试机工作,拍照(带水印)或视屏留存,确保应急时能够使用,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未按要求执行,造成事故,每次扣3分。 3.抢修(5分) 接到抢修任务指令后,巡检、维护人员必须在白天(略)分钟、夜间(略)分钟内到达现场。为了保证抢修进度和质量,托管单位主管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好各专业的配合工作,因抢修组织不及时或措施不当影响设备抢修的,视情况每次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5分。 4.信息传递(2分) 托管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地与学校进行信息沟通,每月提交巡检、维护信息等各类报表。未按要求执行,扣当月考核1至2分。 5.设施完好率(3分) 托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保证设施的完好,因巡检、维护工作问题而没有达标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当月巡检、维护考核分0.5至1分。 6.停工检修管理(5分) 在停电维修期间,托管单位要按规定对线路进行正常的保养和维护,必须保证设施的完好。若因施工不到位或维护工作疏忽而影响教学工作的扣当月考核分1至5分。 (四)其它((略)分)这个分值都是扣分的, 1.托管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合格的巡检、维护人员,确保巡检、维护人员的素质。对不合格人员,学校有权建议更换,否则扣当月考核分1至2分。 2.托管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劳动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工作期间严禁进入非巡检、维护场所。发现一人一次违纪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2分。 3.由于托管单位原因,造成工作联系不及时或不能及时沟通,并造成后果者,每发生一次扣当月考核分1至2分。 4.确保人员的稳定性,托管单位人员的轮换表要及时报学校审定,否则,按每人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 5.巡检、维护人员在岗期间不准从事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扣当月考核分2分。 (五)巡检工具、维护工具、机具管理(5分) 托管单位必须按要求配置巡检工具、维护工具、机具等,并且要定期校验,保证(略)%完好率,机具调换必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发现一起违规扣当月巡检、维护考核分1至3分。 第四章 考核等级与结果运用 第九条 考核等级划分 优秀:(略) 合格:(略) 基本合格:(略) 不合格:(略) 第十条 结果运用 (一)月度 / 季度考核 优秀:(略) 合格:(略) 基本合格:(略) 不合格:(略) (二)年度考核 年度不合格:(略)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略) 连续两次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略) 第五章 日常管理与整改闭环 第十一条 日常监督 学校管理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夜查、现场核验,发现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 第十二条 整改闭环 托管单位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回复;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加倍扣分并暂停支付服务费。 第十三条 报告与报备 停电操作、倒闸操作、检修作业必须提前报备学校后勤基建处; 突发故障、停电事件时间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合同衔接 本办法作为托管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解释与修订 本办法由学校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根据政策与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略) 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值班与巡检记录表》 4.《停电 / 检修作业报备单》 | 附件3 北部湾大学配电设施保运托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 章 总则 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学校配电设施委托运营(保运托管)管理,保障校园教学、科研、办公及师生生活安全、稳定、连续供电,明确托管服务单位职责、标准与考核机制,提升配电运维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及学校后勤基建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与配电设施保运托管服务单位(以下简称 “托管单位”)签订合同的全部配电设施运维、保养、抢修、值守、隐患治理、资料管理等保运托管工作的全过程考核与管理。 涵盖范围:(略)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安全、预防为主:(略) (二)依法合规、标准作业:(略) (三)量化考核、公开公正:(略) (四)持续改进、保障运行:(略)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学校后勤基建处(考核主体):(略) 托管单位(被考核方):(略) 第二章 托管服务基本要求 第五条 人员与资质要求 运维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高压运维须持高压电工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备案在册; 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抢修班组,实行(略) 小时值班及驻场制度; 严禁无证上岗、顶岗、脱岗、外包转包。 第六条 设施运维基本标准 供电可靠率:(略) 设备完好率:(略) 应急响应:(略) 安全规范:(略) 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第七条 考核总分与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按月 / 季度 / 年度组织; 考核方式:(略) 考核结果直接与服务费支付、续约、退场挂钩。 第八条 考核指标及分值((略) 分) (一)组织保证((略)分) 1.安全组织体系及安全保证(5分) 托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保证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并对学校相关安全要求必须及时传达,并检查落实,确保全年不发生人身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事故除按学校《事故管理标准》大小分级处理外,还将视情况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5分。 2.巡检、维护工作组织保证及员工培训(5分) 托管单位必须建立适应巡检、维护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除主要领导外,必须设至少一名巡检工作负责人,负责巡检、维护工作的协调指挥,确保管理到位,工作顺畅。巡检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配备,在没有配齐之前或配置不符合要求,一次扣当月考核1分。凡是发生维修不及时或巡检、维护组织不得力的,一次扣当月考核1分。 3.质量保证(5分) 托管单位必须成立以技术负责人为组长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时跟踪检查巡检、维护工作服务质量,及时解决巡检、维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否则,扣当月考核分1至3分。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扣当月全部质量保证分值。 (二)基础资料((略)分) 1.基础工作(5分)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图纸绘制、各种计划申报等基础工作,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出现一项,视情节扣当月考核分0.5至2分。 2.各种巡检、维护工作记录((略)分) 托管单位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各种工作记录。凡是发现填写不及时或内容不全的,每项扣当月考核分0.5至1分,并限期进行整改。典型记录的要求如下: ①巡检记录 巡检人员必须对巡检主要工作和巡检范围内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必须将巡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记录,对未完成的任务或需进行处理的问题进行记录,对需要跟踪观察的问题必须书面说明时间、地点、部位。 ②隐患、事故记录 托管单位必须单独建立隐患、事故记录,记录中应填写隐患、事故发生部位、发生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跟踪负责人等内容。 ③其它记录 对于上述没有提到的日常管理工作上另行要求的其它记录必须按其本身的要求填写。 3.检修作业规程及修理记录(3分) 组织编写各巡检、维护区域内设施的检修作业规程,一经报批,在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不执行《检修作业规程》,检修质量不合格,一经发现,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3分。无检修记录,扣当月考核1分。 (三)现场管理((略)分) 1.作业许可(5分) 托管单位各种作业必须按学校管理制度和地区电力部门的管理规定,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用或超期使用,重点部位,关键作业必须进行现场交底后方可进行。违反上述条款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应条款考核。 2.设施的巡检、维护(共(略)分,每项3分) ①巡视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或进行区段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性巡视等。对未经报请,擅自减少巡检频次,或由于工作不及时或不到位,虽经检查,但出现遗漏段(点),发生漏检现象,导致发生线路、设施损坏等,每发现一次扣1至3分。 ②巡视员应配齐巡视、检查线路所必需的工器具以及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至3分。 ③故障巡视主要是查找发生故障的原因,有时须结合调查进行,对发现的可能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引发故障的物证(物件)应取回(包括现场拍摄的录像或照片),查找故障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每发现一次扣1至3分。 ④做好电缆线路遭受人为破坏或线路组(配)件被盗检查,发现不及时,每次扣1至3分。 ⑤遇有雷击故障,应详细检查各种设施的损坏情况并进行记录(包括摄像、照相),损坏的部件,报请学校,及时加以修复或更换;未进行检查,或虽经检查但发生漏检,每次扣1至3分。 ⑥对地网应作定期开挖抽查,以防地网腐蚀及锈断,使埋设的地网保持良好接地状态,并在每年雨季前开展1次测量杆塔接地电阻值,未按要求执行,每次扣3分。 ⑦做好线路、设备测温工作,未及时发现设备连接部分发热现象,未按要求执行,造成事故,每次扣3分。 ⑧做好设备清洁工作,根据积污情况,适时安排对设备进行清抹,并做到适时清抹,未按要求执行,造成事故,每次扣3分。 ⑨做好设备的编号标识工作,在易发生外部隐患的设备附近,应悬挂禁止、警告类标志牌或竖立宣传告示,未按要求执行,扣1至3分,直到完善。 ⑩做好柴油发电机的开机试机工作,拍照(带水印)或视屏留存,确保应急时能够使用,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未按要求执行,造成事故,每次扣3分。 3.抢修(5分) 接到抢修任务指令后,巡检、维护人员必须在白天(略)分钟、夜间(略)分钟内到达现场。为了保证抢修进度和质量,托管单位主管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好各专业的配合工作,因抢修组织不及时或措施不当影响设备抢修的,视情况每次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5分。 4.信息传递(2分) 托管单位必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地与学校进行信息沟通,每月提交巡检、维护信息等各类报表。未按要求执行,扣当月考核1至2分。 5.设施完好率(3分) 托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保证设施的完好,因巡检、维护工作问题而没有达标的,每降一个百分点扣当月巡检、维护考核分0.5至1分。 6.停工检修管理(5分) 在停电维修期间,托管单位要按规定对线路进行正常的保养和维护,必须保证设施的完好。若因施工不到位或维护工作疏忽而影响教学工作的扣当月考核分1至5分。 (四)其它((略)分) 1.托管单位必须按要求配备合格的巡检、维护人员,确保巡检、维护人员的素质。对不合格人员,学校有权建议更换,否则扣当月考核分1至2分。 2.托管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劳动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工作期间严禁进入非巡检、维护场所。发现一人一次违纪扣除当月考核分1至2分。 3.由于托管单位原因,造成工作联系不及时或不能及时沟通,并造成后果者,每发生一次扣当月考核分1至2分。 4.确保人员的稳定性,托管单位人员的轮换表要及时报学校审定,否则,按每人次扣当月考核分1分。 5.巡检、维护人员在岗期间不准从事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扣当月考核分2分。 (五)巡检工具、维护工具、机具管理(5分) 托管单位必须按要求配置巡检工具、维护工具、机具等,并且要定期校验,保证(略)%完好率,机具调换必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进行。发现一起违规扣当月巡检、维护考核分1至3分。 第四章 考核等级与结果运用 第十条 考核等级划分 优秀:(略) 合格:(略) 基本合格:(略) 不合格:(略) 第十一条 结果运用 (一)月度 / 季度考核 优秀:(略) 合格:(略) 基本合格:(略) 不合格:(略) (二)年度考核 年度不合格:(略)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略) 连续两次不合格或整改不到位:(略) 第五章 日常管理与整改闭环 第十二条 日常监督 学校管理人员开展不定期抽查、夜查、现场核验,发现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 第十三条 整改闭环 托管单位须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回复;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加倍扣分并暂停支付服务费。 第十四条 报告与报备 停电操作、倒闸操作、检修作业必须提前报备学校后勤基建处; 突发故障、停电事件时间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合同衔接 本办法作为托管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解释与修订 本办法由学校后勤基建处负责解释,根据政策与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七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略) 3-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3.《值班与巡检记录表》 3-4.《停电 / 检修作业报备单》 |
6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乙方响应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响应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正文不一致的,以正文为准;附件未约定的,按正文约定执行。 4.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如有),合同份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略) 附件6:(略) |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乙方响应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响应文件或澄清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不符,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正文不一致的,以正文为准;附件未约定的,按正文约定执行。 4.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如有),合同份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附件4:(略) 附件5:(略) (以下无正文) |
8 |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五、合同款支付时间、方式 | 五、合同款支付时间、方式 按照下列第 3 种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确定支付方式后其他不需要的方式作删除处理) 1.本合同总价为:(略) 2.合同价款含运行维护费和考核费两部分,其中运行维护费用占合同总价款的(略)%,考核费用占合同总价款的5%。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由甲方根据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满分(略)分),按季度结算并进行付款。平均每个季度运行维护费=运行维护费/4;平均每个季度考核费=考核费用/4。 3.每个季度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平均每个季度运行维护费+该季度考核得分/(略)*平均每个季度考核费(季度内月考核的平均分为该季度考核得分)。 4.合同价款自乙方进场服务之日起计算,并按季度结算。 5.每个月由甲方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乙方的工作情况按《北部湾大学配电设施保运托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附件3)进行考核,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情况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 6.在次季度(略)日前,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请款材料及增值税发票,经甲方收到确认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7.额外维修费用要求 设施的故障抢修、维修主材费用等根据实际发生量,单独核算,单次维修主材和设备(除上述由乙方负责的材料之外)费用合计小于(略)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单次维修主材和设备(除上述由乙方负责的材料之外)费用合计在(略)元及以上的,填写用户委托书,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的故障抢修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的材料包含换气排气扇、灯光、电容、阻抗器、空气开关((略)A-(略)A)、电缆出线线耳、柴油发电机组电瓶。 | 五、合同款支付时间、方式 按照下列第 3 种支付方式进行支付。(确定支付方式后其他不需要的方式作删除处理) 1.本合同总价为:(略) 2.合同价款含运行维护费和考核费两部分,其中运行维护费用占合同总价款的(略)%,考核费用占合同总价款的5%。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由甲方根据每个季度的考核结果(满分(略)分),按季度结算并进行付款。平均每个季度运行维护费=运行维护费/4;平均每个季度考核费=考核费用/4。 3.每个季度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平均每个季度运行维护费+该季度考核得分/(略)*平均每个季度考核费(季度内月考核的平均分为该季度考核得分,考核如果在基本合格或不及格的,则扣除该季度考核费用的5%)。 4.合同价款自乙方进场服务之日起计算,并按季度结算。 5.每个月由甲方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对乙方的工作情况按《北部湾大学配电设施保运托管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附件3)进行考核,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情况报甲方相关管理部门。 6.在次季度(略)日前,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请款材料及增值税发票,经甲方收到确认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7.额外维修费用要求 设施的故障抢修、维修主材费用等根据实际发生量,单独核算,单次维修主材和设备(除上述由乙方负责的材料之外)费用合计小于(略)元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单次维修主材和设备(除上述由乙方负责的材料之外)费用合计在(略)元及以上的,填写用户委托书,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的故障抢修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的材料包含换气排气扇、灯光、电容、阻抗器、空气开关((略)A-(略)A)、电缆出线线耳、柴油发电机组电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