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奥塔戈学院文化建设与环境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原公告开标时间:(略)
延期开标时间:(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略)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 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 | 采购项目定标方式 | 整包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分值(A) | | 商务部分 | F1=0.(略) | A1((略)) | | 技术部分 | F2=0.(略) | A2((略)) | | 价格部分 | F3=0.(略) | A3((略)) |
| 综合评分表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商务部分(A1) | 投标人业绩 | 3分 | 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1.5分,高得3分。(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略)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略) | | 技术部分(A2) | 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 5分 | 以磋商文件的技术指标为基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指标记5分;一般技术要求(不带“★”的技术指标)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技术指标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 | 深化设计举措 | (略)分 |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与本项目匹配的深化施工图、奥塔戈学院专属 IP形象设计图进行评审:(略) | | 施工管理方案 | 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施工管理方案进行评审:(略)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7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略) |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进行评审:(略) | | 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 | 7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环境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略) | | 报价部分(A3) | 投标报价 | (略)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后报价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略) |
| | 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 | 采购项目定标方式 | 整包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分值(A) | | 商务部分 | F1=0.(略) | (略) | | 技术部分 | F2=0.(略) | (略) | | 价格部分 | F3=0.(略) | (略) |
| 分类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审因素、标准 | | 报价部分((略)分) | 磋商报价 | (略)分 |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报价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略)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略) | | 技术部分((略)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略)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概况表述,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施工顺序、施工工艺、作业方法、作业流程、操作要领阐述、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等) 的完整性、详细程度、专业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略) | |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 (略)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的严密性、合理性、完善性、针对性等因素综合评定:(略)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略)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严密性、合理性、完善性、针对性等因素综合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8分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的严密性、合理性、完善性、针对性等因素综合评定:(略)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略) | | 商务部分((略)分) | 供应商类似业绩 | (略)分 | 供应商自(略)年6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多计(略)分。注:(略) | | 售后服务承诺 | 5分 | 磋商小组依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在满足本项目基础条件的前提下,对质保范围及内容、质保费用、质保条件、维修响应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审:(略) | | 说明:(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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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