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淠河流域(裕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及初设等前期工作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供应商)须知”-“一、投标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中:(略)
2、删除原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附:(略)
3、原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中“(如项目不适用或不符合本国产品扶持政策,不需此件)”修改为:(略)
4、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付款方式(2)中小企业”中:(略)
5、开标地点由“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略)室)”更正为“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楼六安-开标(略)室)”。
6、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整,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略)年8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7月(略)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