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其他商务要求:(略)
现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其他商务要求:(略)
1.承诺函:(略)
(1).评审阶段查实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查实的,采购人有权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采购人将收集相关证据,书面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承诺函格式由供应商自拟,承诺内容须覆盖上述要求)
2.实物样品及演示视频提交要求
(1). 提交总体要求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本项目采购文件及评分标准要求的实物样品及核心产品演示视频,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接收,评审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演示视频提交规范
1)本次项目演示视频统一采用U盘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拍摄制作功能演示视频,保证视频可正常播放,完整展示产品功能及评审所需内容。
2)演示视频U盘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U盘及实物样品须清晰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及联系方式。
3)递交地点:(略)
(3). 现场演示要求
本项目评标现场实行实物样品现场演示评审,供应商须携带实物样品到场配合,以提前递交的U盘内演示视频为辅助,配合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
(4). 责任说明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评审演示、影响评分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交的U盘不予退还,实物样品可在项目评审结束后按规定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按场地规定统一处理,具体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的其他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