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注:(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略)
1、变更的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商务因素分第三小项“项目业绩中评审标准”删除,变更如下:
依据投标人近3年度校方责任险承保业绩进行计分,每提供1项有效校方责任险业绩得2分,累计高得4分;未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注 :(略)
(2)商务因素分第五小项“理赔经验中评审标准”删除,变更如下:
投标人(略)年度责任险立案结案率(略)%(含)-(略)%得3分;(略)%(含)—(略)%得2分;(略)%(含)-(略)%得1分,(略)%以下不得分。注:(略)
(3)招标文件的其他招标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发布的公告内容出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略)
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略)
地 址:(略)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略)年(略)月(略)日
来源,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