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道路运输扬尘、填埋区扬尘、渗滤液调节池废气、机械设备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渗滤液处理设施废气为有组织排放。道路运输扬尘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加强管理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要求。填埋区扬尘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取洒水降尘、临时覆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2标准要求。渗滤液调节池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池体加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略))表1标准要求。机械设备尾气通过选用低硫优质柴油作燃料、加强维护保养等,可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类气体要求依托现有集气罩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经(略)m排气筒排放。根据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物现状质量均达标,排放的污染物大落地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不会对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渗滤液,新增废水产生量为(略).3m3/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废水分类处理,其中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渗滤液经渗滤液导排盲沟收集后汇流至渗滤液调节池,通过泵提升至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浓缩液均回灌至垃圾填埋场。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排水水质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略)-(略))表4三级标准要求,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略)-(略))中表4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由于本项目不新增设备、车辆,运营期所使用的设备、车辆均为厂区内现有。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洒水车等填埋作业机械设备车辆,产噪设备源强为(略)-(略)dB(A)。针对以上噪声,要求项目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使作业机械保持良好的工况,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对厂区项目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同时,加强对运输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完好,降低车辆通过时的噪声并限制车速,车辆经过居民点应减速慢行,尽量减少鸣笛,车辆进出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加强都运输路段进行绿化。 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本项目运行时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渗滤液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对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集中收集送至填埋场填埋。对新增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脱水后直接进入填埋场填埋处理。对新增产生的废活性炭则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根据风险识别,本项目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风险事故。项目主要危险因素为渗滤液泄漏对地下水及土壤产生的环境影响。加强渗滤液调节池及填埋区等日常管理与维护。经过分析,在做好日常检查,制定完备的应急措施和预案的基础上,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企业应通过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风险管理措施(预案),设施配备齐全,加强相关人员培训,采取适当的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降低各种风险发生率和危害程度;事故风险防范要以预防为主,企业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展开,企业须做好日常的风险排查工作,发生风险事故时,按照应急预案有序高效的应对,将风险事故造成的人员损伤和环境污染减少到小。综上,在有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6)地下水 项目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等均进行分区防渗,按照要求实施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地下水。 根据预测结果,污染物在项目所在区域运移速率慢、运移距离短,只要及时发现污染物泄漏并采取应急响应终止污染泄漏,对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采取及时修复,则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泄露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可控。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 结合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等方面,本项目运营后,不会对沿线地下水水位、水质及地下水流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因此,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 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具体情况如下:(略) (略)年3月(略)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在环评互联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略)个工作日;(略)年3月(略)日与(略)年3月(略)日,建设单位在《环球时报》上刊发了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共刊登了2次公示。 (略)年7月(略)日在环评互联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没有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