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 一、项目经理(1人):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或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2分,高得4分; (2)除上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和系统分析师(高级)证书外,每提供1个中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高得2分。 上述(1)(2)项累计高得4分。 2、自(略)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医疗保障类应用系统建设(或运维)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本项高得4分。 二、团队成员(除项目经理外) 1、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略) 每提供上述一个高级证书得2分,每提供上述一个中级证书得1分,同一人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得分,以分值较高的计分一次,本项高得5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证书或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认证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 每提供1人得1分,同一人有多个证书不可重复得分,本项高得3分。 注:(略) 1)上述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关于证书:(略) 3)关于业绩:(略) 4)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相应人员不得分。 5)党政机关包括:(略) 6)业绩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