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遵义市仁怀市坛厂街道“高粱 蔬菜”产业发展项目(A包)-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5分) | 由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种子采购、农作物飞防社会化服务单项或合并实施项目,提供一个企业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5分。无业绩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按 0 分评计,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类似业绩((略)分)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按项目类型差异化计分,累计高(略)分:(略) |
| 2 | 遵义市仁怀市坛厂街道“高粱 蔬菜”产业发展项目(B包)本项目所属行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
| 3 | 遵义市仁怀市坛厂街道“高粱 蔬菜”产业发展项目(B包)-第二章 清单、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四、拨款方式 | 所有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经组织验收,品种、质量、数量合格后,采购人按成交价进行付款。 | 中标人将全部有机肥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组织清点数量、抽样送检,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验收不合格批次,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由中标人无条件更换合格货物并承担检测、运输费用)。 |
| 4 |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开标时间(A包、B包) | (略)年8月7日(略)时(略) 分 | (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 分 |
| 5 | 遵义市仁怀市坛厂街道“高粱 蔬菜”产业发展项目(A包)-第二章 清单、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四、拨款方式 | 由所有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经组织验收,品种、质量、数量合格后,采购人按成交价进行付款。 | 中标人将全部豌豆种子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组织清点数量、抽样送检,产品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验收不合格批次,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由中标人无条件更换合格货物并承担检测、运输费用);自豌豆播种出苗后,经采购人核查出苗率达标、无农资质量投诉后支付合同金额的(略)%;完成无人机飞防后再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略)%。 |
| 6 | 遵义市仁怀市坛厂街道“高粱 蔬菜”产业发展项目(A包)-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货物运输保障(8分) | 为了保障货物能按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时发放到位。供应商拟投入运输车辆及专职驾驶员信息(自有车辆:(略) | 直接删除此项评分标准及得分。 |
| 7 | 遵义市仁怀市坛厂街道“高粱 蔬菜”产业发展项目(A包)-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部分-项目设备((略)分) | 1、针对本项目中(飞防服务)每提供 1 台无人机设备得 1分,高得 5分。拟投入本项目农用无人机,自有设备提供购机发票;租赁设备提供有效期覆盖本项目的租赁合同 设备产权方发票,每台得 1 分,高 5 分;须附设备实拍图加盖公章。本项满分5分。2、针对本项目无人机设备配备具有农用无人机操作证书人员,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高得5分,须提供人员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操作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 1、针对本项目飞防服务,投标人拟投入农用无人机设备,每投入 1 台得 1 分,本项高得 5 分。 ①自有设备:(略) |
| 8 | 遵义市仁怀市坛厂街道“高粱 蔬菜”产业发展项目(A包)-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商务部分-项目管理人员((略)分) | 由“投标人成立技术服务团队,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技术服务团队成员具备下列资格的可相应得分:(略) | 项目管理人员(5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统筹豌豆种子供货协调、配套田间技术咨询指导工作:(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