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等。 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及生活废水。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控制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同时在变电站设备定货时,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确保变电站厂界及附近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依法限制施工期噪声源强:(略) 3、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应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加强监管,严禁踩踏、砍伐站外植被,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施工完成后对站内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貌。建管单位应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4、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不设施工营地,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建设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雨天土石方施工,临时堆土顶层及底层均铺设隔水布,同时在施工现场配备防雨彩条布,雨天对裸露地表进行苫盖,避免产生泥浆水。采用商品混凝土,避免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产生废水。运营期变电站内无工业废水产生,仅巡检人员定期检修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会对站外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5、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并定期清运; 车辆运输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结合岳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岳建质安监发〔(略)〕(略)号)要求,本工程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即“工地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略)%”。 6、固废防治措施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类集中收集,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场地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已设置的生活垃圾收集装置收集,每日施工结束后送至附近垃圾处理站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物料于变电站内指定位置堆放,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压占多余土地。拆除的主变及其他电气设备等运至供电公司仓库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丢弃。运营期产生的生活经收集后由值守人员送至附近垃圾站处理,变电站定期维护检修所更换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或由检修人员运至垃圾处理站处理。变电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转运至岳阳供电公司已建的危废暂存仓库(云溪文苑路局旁)进行贮存,然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不在站内暂存。 7、生态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的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前界定风景名胜区范围,对距离较近的风景名胜区利用彩带或其他醒目标志对其进行标识,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及车辆等进入风景名胜区区域,施工均在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向风景名胜区倾倒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废弃物。指定车辆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地点,不得在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南湖景区范围及附近开展车辆及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对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的巡查工作,如发现异样,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保持沟通。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