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及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附件 A:(略)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1)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职)业资格证、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扫描件。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略)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发输电)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或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电子注册证或职称证、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扫描件。注册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 勘察项目负责人:(略) (1)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执(职)业资格证、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的可提供已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合同)。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设计负责人:(略)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发输电)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机电(或电力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电子注册证或职称证、投标单位(略)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的可提供已退休证明材料和返聘合同)。注册证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
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 A:(略) | 项目主要人员: 2、勘察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略) 注:(略) 3、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设计专业负责人配备(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1)配有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配有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略) | 项目主要人员: 2、勘察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提供):(略) 注:(略) 3、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其他设计专业负责人配备(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1)配有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配有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