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起步区机器人(人形)检验检测及场景验证服务平台项目股权合作单位比选更正公告
一、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原公告中2.参选单位近5年(自(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国资单位或制造企业智能化检测建设类似业绩。
更正为:(略)
(二)原公告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更正为:(略)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更正为如下: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1)营业执照(联合体参选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2)社会信誉自查承诺及信誉截图(联合体参选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3)符合公告资格要求的近三年类似业绩;
(4)财务状况表、近半年((略)年1月-6月)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参选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5)出资认缴承诺书(联合体参选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相应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授权代表签字,联合体参选的可由牵头人提供)。
(7)如为联合体,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备注:
1)潜在参选人须按规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交以上证明资料,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清晰、逾期不提交,均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由此造成的后果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
2)信息填报提交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参选人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