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 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前提下,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并注册的得 2 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高 得3分。 2.提供(略)年6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业 绩合同,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合同得1分,本项高得2分。 注:(略) (1)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2)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3)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 特别提示:(略) (4)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大于 (略)万元的,视为有效业绩。 (5)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证明资料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建设单位相关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前提下,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并注册的得 2 分,同时具备建筑工程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项高得3分。 2.提供(略)年6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业 绩合同,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合同得2分,本项高得2分。 注:(略) (1)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 (2)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3)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而未提供的,视为项目负责人无注册证 。 特别提示:(略) (4)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大于 (略)万元的,视为有效业绩。 (5)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证明资料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建设单位相关联系人。 |
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 | 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前提下,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2.技术负责人提供(略)年6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业绩合同得2分。 注:(略) (1)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证书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为准。 (2)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大于(略)万元的,视为有效业绩。 (4)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证明资料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建设单位相关联系人。 | 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前提下,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2.技术负责人提供(略)年6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业绩合同得2分。 注:(略) (1)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以证书所署单位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单位为准。 (2)职称证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合同价大于(略)万元的,视为有效业绩。 (4)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准。证明资料须载明技术负责人姓名及建设单位相关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