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药品配送信息化管控能力
2分
投标人应当建立覆盖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仓储管理系统(WMS)、设备控制系统(ECS)、运输管理系统(TMS),每有一个系统得0.5分,满分2分。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著作权人与软件供应商不是同一主体的,同时需要提供著作权人授权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更正为:
投标人应当建立覆盖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仓储管理系统(WMS)、设备控制系统(WCS)、运输管理系统(TMS),每有一个系统得0.5分,满分2分。需要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著作权人与软件供应商不是同一主体的,同时需要提供著作权人授权书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略).3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评标委员会联系(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联系方式为准)澄清,如遇电话(略)分钟内无法接通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
(1)评标委员会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将需要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以澄清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 发出的澄清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数智共享系统导致无法 及时接收澄清函(远程网上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评标 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或说明 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集采品种供应能力
9分
投标人具备配合医疗机构落实集采任务的能力。本采购包包含(略)个集采品种,每提供一个品种得0.6分,满分9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系统中标品种及品种配送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集采品种目录及截图样表见附件二)
投标人具备配合医疗机构落实集采任务的能力。本采购包包含(略)个集采品种,每提供一个品种得0.(略)分,满分9分。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
运输能力
3分
投标单位须具有箱式运输车辆,投标人具有3辆得1分,每额外增加1辆得0.2分,满分3分。
注:(略)
5.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为:(略)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芜湖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服务项目(二包)答疑澄清第1次(略).pdf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