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需求
1. 佛山市道路交通民生保畅行动一类路口(岭南大道—澜石路口、岭南大道—魁奇路口、岭南大道—绿景路口、岭南大道—季华路口、季华路—汾江路口、魁奇路—文华路口、魁奇路—汾江路口、岭南大道—同济东路口),如有临时性开展的交通违法整治任务需要增加人员(每次每个路口不多于2人)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增加人员,采购人不增加费用。
2.各中队设置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岗2个,派驻各中队人员中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岗的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因中标方投入的人员服务水平问题,未能达到采购人工作要求的而需要人员加班的,加班费由中标方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增加费用。
二、★人员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中标人投入的人员不能为近3年(以(略)年8月1日起计算)内被我局退回服务单位的人员。
2.采购人认为不适宜服务本项目的人员,中标单位需要无条件更换。
3.中标人应在实施项目前完成对人员的保密安全、岗位职责的教育。
三、考核需求
中标方投入的人员发生违规查询或违规执法的,中标方必须更换人员,并按照2万/人标准扣除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