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的 7.2 评标标准,采购包 1 综合评分法技术项(F2×A2)删除第 6 条 “材料设备的性能(3.(略) 分)” 评分条目。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的 7.2 评标标准,采购包 1 综合评分法技术项(F2×A2)第1条、技术参数符合性要求按如下调整: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参数符合性要求 | (略).(略)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略) |
说明:(略)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清单不作调整,维持已更正后清单内容。
四、对采购清单的补充说明,原条款 1-7 全部删除,更正为如下内容:
注:(略)
补充说明:(略)
2、仅有 CNAS 无 CMA 印章报告,无法作为★防火参数(GB (略)-(略))的有效报告,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
3、聚氨酯库板报告未列明具体型号,检测报告芯材材质、厚度与投标库板芯材一致即视为覆盖;报告检测试样面层类型(彩钢 / 不锈钢)与产品面层不作强制一致,芯材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即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接受送样型式检验报告,不要求本项目单独送检。
4、风冷涡旋制冷压缩机组、冷风机带★制冷量参数:(略)
5、管道保温棉专项规则:(略)
特别提醒:(略)
其余原补充说明文字全部删除,以本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