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1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竞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1.1 竞标报价3.2.1.1本项目竞标提供电子形式工程量清单。严禁竞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结构、标段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顺序和序号。竞标人不得对采购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增减调整。3.2.1.1本项目竞标提供电子形式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3.1.33.1.3 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标作否决竞标处理。(1)竞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正文部分3.1.3以重新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A A4.5 澄清、说明或补正A4.5 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就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以重新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BB1 否决竞标条件B1.9 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条的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的;B1.(略) 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B1.(略) 供应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特征与采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但竞标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略) 竞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的;修改B1.9 条,删除B1.(略)、B1.6、B1.(略)条 以重新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5第八章竞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均作相应更正,其它内容不变。各潜在竞标人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造成的损失,由各竞标人自行承担。2.网上查询地址:(略)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建赞
电话:(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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