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民政局邓州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年8月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网站上发布。
三、变更信息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现变更为:(略)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1标段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已变更,现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算报价。
3.第1标段招标文件附件 正文 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 (4)措施项目费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 加0.1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 3分)的基础上加分,多加2分;低于基准价超过1 %,按每再低1% 扣0.1 分的比例从满分5分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 1% 扣 0.1 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略)
变更为:
①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附件。②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与基准价相等的得基础分(3分);低于基准价的,按每低于基准价1%加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加分,高加至5分为止;高于基准价的,按每高于基准价1%扣0.1分的比例从基础分(3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注:(略)
变更后的相关内容以系统内为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内容也随之变更,现已重新制作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系统内下载获取,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未下载或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五、其他补充事宜
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邓州分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组其他成员:(略)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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