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略)年8月7日发布的“苍溪县好自在客运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变更事项、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详细要求第三条第三款交货时间及地点中的:
“交货日期:(略)
(二)采购文件第七章采购合同(草案)第八条违约责任第2款: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车辆或提供车辆相关手续导致甲方车辆不能办理上户时,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止,逾期(略)日仍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略)%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变更为“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车辆或提供车辆相关手续导致甲方车辆不能办理上户时,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办理完毕相关手续止”。
(三)采购文件章采购公告第八条“项目公告期限及采购文件获取”中的:
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由“(略)年8月7日(略):(略)
(四)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内容:
1.采购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略)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
《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