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特殊资格证明材料 | 1.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注:(略) 2.如供应商所在地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需提供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 1.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注:(略) 2.如供应商所在地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需提供行政有关部门已暂缓颁发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续期的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