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采购文件第六章:
1、项目组成员比较((略)分)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与本项目专业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工程师、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每提供一个得1分,高5分。
(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高4分。
(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信息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CCRC-数据安全官认证证书、数据安全评估师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份得1分,高得4分。
(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售后负责人(1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IT 运维工程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中级及以上,每提供一份得1分,高得3分。
(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售后负责人外)中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IT 运维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期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上述(1)-(5)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近一期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现改为:
1、项目组成员比较((略)分)
(1)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有与本项目专业相关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4分,高8分。
(2)投标单位拟项目团队其他人员(除项目经理外至少3人)具有IT运维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多得3分;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的得4分,多得4分;具有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中级或以上的得3分,多得3分。(不可一人多证)
(以上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书、证明复印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涉及同一人员拥有多张证书的(项目经理除外),不重复计算得分,即一个人员只能对应一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