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3.3.2.商务要求—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2.初步验收合格后,试运行一个月,无质量问题,由中标人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项目验收,中标人需准备3.2.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报告对应认监委查询截图供核验。”改为:(略)
2.将3.3.2.商务要求—健康照明施工要求—“3.1中标人根据教室基本信息或实地勘测,进行教室人工照明光环境设计并编制施工方案。教室人工照明光环境设计必须符合GB (略)-(略)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略)-(略) 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遵循“GB/T(略)-(略) 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CQC(略)-(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等。”改为:(略)
3.将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6.6.履约验收方案—“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略)
4.将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6.6.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 验收条件说明:(略)
5.将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3其他要求中:(略)
6.在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其他要求中新增“2.为提高评审效率,请各位供应商按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采购清单”产品顺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同步进行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