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竞争性磋商报价总额应与单位工程汇总表总额一致。承包人在磋商响应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政策、现场施工环境及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因素的风险。因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内容增减造成的工程造价增减,须按下列方式调整:(略) 1.磋商响应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已有的项目,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磋商响应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有类似的项目,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 2.因采购人原因工程实施过程中选用的材料、产品及构配件品牌、档次或价格发生变化时,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按实变更主材费,其他费用不作调整。 3.本项目电缆材料按照实际施工期间,焦作当期材料信息价据实调整。(与本条表述有冲突的,均以本条为准) 4.电缆材料价格不设置价格风险浮动幅度,材料涨跌全额据实调整。(与本条表述有冲突的,均以本条为准) 5.除电缆外,均无需参与信息价调差的材料范围。(与本条表述有冲突的,均以本条为准) 6.除电缆外,均无需参与信息价调差的材料范围。(与本条表述有冲突的,均以本条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