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略) 龙门县龙城街道郊野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工程编号:(略) 一、原招标文件“章 招标公告”作出如下更正:(略)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作出如下更正:(略) 原内容:(略)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 现更正为:(略)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
|
三、原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册 商务投标文件”作出如下更正:(略) (一) 原内容:(略) | 现更正为:(略) | 目 录 (具体由投标人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报价清单 六、其他资料 | 目 录 (具体由投标人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报价清单 六、其他资料 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二)增加以下内容:(略) 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略)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略) 联合体成员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略) 年 月 日 |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以本项目调整后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本澄清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略)招标代理人:(略) 发布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