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南安西庄二(略)千伏输变电工程(变更)意见进行公开。公开时间:(略)一、项目名称:(略)二、建设地点:(略)三、建设单位:(略)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五、项目概况: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公开时间:(略)一、项目名称:(略)二、建设地点:(略)三、建设单位:(略)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五、项目概况: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一、项目名称:(略)二、建设地点:(略)三、建设单位:(略)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五、项目概况: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二、建设地点:(略)三、建设单位:(略)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五、项目概况: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三、建设单位:(略)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五、项目概况: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略)五、项目概况: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五、项目概况: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新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工程:(略)2,其中围墙内用地面积(略)m2,总建筑面积(略).(略)m2。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新建埔当~西庄二(略)kV线路工程:(略)2。具体建设内容、规模、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6.1废水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在施工区内设置泥浆池和沉淀池,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附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线路跨越水体的专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略)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运营期,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站外排水系统,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6.2废气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道路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合理组织施工,提倡文明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建筑垃圾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在线路塔基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6.3声环境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施工期,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少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错开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时间,避免机械同时施工产生噪声叠加影响;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车辆运输途经居民点时,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优化施工布局,大型机械应交替进行,避免大型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运营期,在变电站设备的选型上,选用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招标规范的设备(距离主变1m处声压级≤(略)dB(A)),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主变室采用吸声墙;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6.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余方及时清运,并外运至指定弃渣点;拟建西庄二(略)kV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施工项目部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投放至周边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架空线路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运营期,西庄二(略)kV变电站值守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七、公众参与情况:(略)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略)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九、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略)地址:(略)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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