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货能力(5.0分) 投标人具有稳定可靠的花卉保障,自有或承包或租赁)的花卉种植基地或有固定的鲜花长期供货渠道的,得5分。 注:(略) (1)花卉种植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 (2)花卉种植基地为投标人承包或租赁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提供场地业主出具的场地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略)年2月至(略)年7月)的租金发票; (3)具有固定采购渠道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协议供货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未完整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供货能力(5.0分) 投标人具有稳定可靠的花卉保障,自有或承包或租赁的花卉种植基地或有固定的鲜花长期供货渠道的,得5分。 注:(略) (1)花卉种植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扫描件; (2)花卉种植基地为投标人承包或租赁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提供场地业主出具的场地证明)扫描件、租赁合同扫描件,同时还需提供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6个月内(即(略)年2月至(略)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租金发票为季度或年度发票,发票对应季度或年度涵盖上述要求月份中任意一月亦可满足租金发票要求。 (3)具有固定采购渠道的须提供有效期内协议供货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未完整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配送能力运输能力 (5.0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车辆情况:(略) 注:(略) (1)如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冷藏车正面(清晰显示车牌)、后面 、侧面、制冷装置等照片; (2)如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冷藏车正面(清晰显示车牌) 、后面、侧面、制冷装置等照片及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略)年2月至(略) 年7月 )的租金发票。 (3)上述提供的车辆必须投入到本项目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资料不提供或 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配送能力运输能力 (5.0分)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的配送车辆情况:(略) 注:(略) (1)如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行驶证扫描件、冷藏车正面(清晰显示车牌)、后面 、侧面、制冷装置等照片; (2)如车辆为租赁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扫描件、冷藏车正面(清晰显示车牌) 、后面、侧面、制冷装置等照片及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前6个月内(即(略)年2月至(略) 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租金发票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租金发票为季度或年度发票,发票对应季度或年度涵盖上述要求月份中任意一月亦可满足租金发票要求。 (3)上述提供的车辆必须投入到本项目中使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以上资料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