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商务部分 | 1、投标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拥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相关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证书发明人可为供应商或制造商或其 1 人及以上的技术人员)的得 5 分,高 (略) 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CA 电子公章为准,如证书发明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 (略) 年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供应商或制造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9 分,缺一项扣 3 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或 CA 电子公章为准,不符合或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拥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相关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证书发明人可为供应商或制造商其1人及以上的技术人员)的得9分,高9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或CA电子公章为准,如证书发明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略)年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 2 | 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满分 (略).(略) 分):(略) | 技术部分(满分 (略).(略) 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