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资格审查资料要求及提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略)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
(五)其他
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本项目开标前,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新网址h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