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审查资料要求及提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略)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一)资格审查资料要求及提交截止时间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三)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其他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为准。
2.采购文件以终通过资格审查后采购代理机构的发出的版本为准。
3.各潜在供应商须于本项目开标前,登录湖南省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