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医院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县人民医院弱电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质疑事项1:(略)
2. 本项目技术规格极度明确:(略)
3. 本项目价格总额可事先计算:(略)
4. 本项目不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是科研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是艺术品采购或专利专有技术采购。
法律依据:(略)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略) 号)第二条规定:(略)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略)〕(略)号)第三条规定了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的五种情形:(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综上:(略)
2. 从适用条件看,本项目技术规格极度明确((略) 项▲参数均有精确量化指标),价格总额可事先计算(高限价 (略).(略) 万元),完全不符合竞争性磋商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核心适用条件。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个技术规格已经极度明确的项目,在制度逻辑上自相矛盾。
3. 从项目性质看,本项目设备采购金额占比远超施工安装金额,实质上属于货物采购,应当按照货物采购规则选择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而非竞争性磋商。
回复1:(略)
质疑事项2:(略)
事实依据:(略)
2. 但从采购需求实质内容看,本项目核心为设备采购:(略)
3. 评审办法中设置▲技术参数 (略) 项,每项 2 分,共 (略) 分,全部为设备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采用货物采购典型的参数逐项打分方式,而非工程采购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方式。
4. 价格分权重仅为 (略)%,低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货物项目价格分不低于(略)%的法定下限。
法律依据:(略)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 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 (略)%;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 (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略)
回复2:(略)
质疑事项3 资格条件设置与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以施工资质门槛排除纯设备供应商
事实依据:(略)
第 4 条规定:(略)
2. 上述资质均为建筑施工类资质。但本项目核心为 IT 设备采购与系统集成,大量专业的 IT 设备供应商(如华为、新华三、海康威视、大华等品牌的授权代理商)通常持有系统集成资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ITSS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等,但未必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
3. 以施工资质作为资格门槛,实质上排除了具竞争力的专业设备供应商参与竞争,人为减少供应商数量,限制充分竞争。
法律依据:(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略)
回复3:(略)
(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