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1.采购内容中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二.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附件-技术参数要求中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
1.“序号1 标的名称:(略)
更正为:(略)
2.“序号2 标的名称:(略)
更正为:(略)
3.“序号7 标的名称:(略)
原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外壳凉感针织面料,内充凝胶和聚氨酯;2.工艺特点:(略)
更正为:(略)
4.“序号9 标的名称:(略)
更正为:(略)
5.“序号(略) 标的名称:(略)
更正为:(略)
6.“序号(略) 标的名称:(略)
更正为:(略)
7.“序号(略) 标的名称:(略)
8.序号(略)原标的名称“洗手液”更正为“洗手液(液体香皂)”;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服务要求 样品提交要求中原服务要求内容“所有提交样品不得标注供应商名称、企业LOGO、专属标识、特有记号等任何能够识别供应商身份的标记。”更正为:
“所有提交样品不得标注供应商名称、企业LOGO、专属标识、特有记号等任何能够识别供应商身份的标记。若有,则投标人自行负责遮掩。若未遮掩将视为无效样品。”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中新增如下内容“技术参数要求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采购文件涉及之处作相应调整,请投标人及时获取新采购文件,并根据新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