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城城址区域遥感测绘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原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略)
2、本项目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服务需求新增:(略)
3、第四章 评审办法 二、技术资信评审表 项目团队配置 证明材料补充:(略)
4、第四章 评审办法 二、技术资信评审表 拟投入设备软件配置 更正为:(略)
1、拟投入全部核心设备、非核心设备及配套软件齐全,所有设备、软件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本项目高精度航测、激光雷达数据处理、考古遥感解译全部作业要求,且全部设备、软件均提供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得6分;
2、拟投入全部核心设备及配套软件齐全,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本项目高精度航测、激光雷达数据处理、考古遥感解译全部作业要求,仅缺少个别非核心设备佐证材料,整体满足项目全部作业需求,得4分;
3、核心设备或配套软件存在缺项,或核心设备、软件技术参数部分不满足项目高精度航测、激光雷达数据处理、考古遥感解译作业要求,仅可满足项目基础作业需求,得2分;
4、未提供设备软件配置方案及任何佐证材料的,得0分。
备注:
(1)核心设备/软件清单:(略)
(2)非核心设备清单:(略)
(3)佐证材料要求:(略)
(4)所有设备、软件的技术参数适配性,以满足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服务需求的要求为判定依据。”
5、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其它不变。
三、响应文件地点不变。
注:(略)
联系方法:
单位:(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