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采购清单表--序号8、序号(略)、序号(略)”:
| 序号 | 名称 | | 单价高限价(元) | 单位 | 数量 | |
| 8 | 春秋执勤服(勤务款) | 服装按照《辅警服装文职春秋执勤服》标准执行。 | (略) | 套 | (略) | |
| (略) | 套式肩筒 | 标识按照《辅警服饰套式肩筒》标准执行。 | 4.4 | 个 | (略) | |
| (略) | 背标 | 标识按照《辅警服饰背标》标准执行。 | (略) | 个 | (略) | |
现更正为:
| 序号 | 名称 | | 单价高限价(元) | 单位 | 数量 | |
| 8 | 春秋执勤服(勤务款) | 服装按照《辅警服装勤务春秋执勤服》标准执行。 | (略) | 套 | (略) | |
| (略) | 套式肩筒 | 按照《辅警服饰 套式肩章》 | 4.4 | 个 | (略) | |
| (略) | 背标 | 辅警服饰标准(试用稿)PDF版 | (略) | 个 | (略) | |
2、原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2、所供辅警服装参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标准组织生产,产品面料、成衣的生产厂家须列入《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略)版)》及部后续增补、修订版本(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部对外发布的新有效文件为准),且具备对应产品品类生产资格。中标人须承诺供货产品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开展履约核查;核查结果不符合承诺的,视为中标人违约。”
现修改为:(略)
3、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增加以下条款:
(四)其他要求:
4.1本项目履约内容包含服装企业产业帮扶工作,属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履约范围,相关工作成本已包含在投标(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该部分费用。
4.2成交人须按采购人工作要求,落实服装企业专项帮扶工作,帮扶工作投入额度不低于人民币(略)元。成交人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帮扶全部工作内容,并按要求提交帮扶实施方案、工作过程资料、完成佐证材料等全套资料。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3该项帮扶工作属于本项目整体履约内容之一,纳入项目综合验收范围。若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标准、时限完成帮扶履约工作,属于合同履约违约,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履约考核,对帮扶部分不予验收,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成交人相应违约责任;服装供货部分按货物实际履约情况开展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