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三、服务团队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项?实际情况确定?员配置,配置组?1名作为项?负责?,配置副组??少1名牵头负责顾问?作,配置驻场?员1名负责提供?常及专项法律服务,?作?员?少2?(?少1?持有律师执业证) ,驻场?员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上述?员配置不得重复。
变更为:
1.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人员配置,配置组长1名作为项目负责人,配置副组长至少1名牵头负责顾问工作,配置驻场人员至少2人负责提供日常及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至少2人(至少1人持有律师执业证) ,驻场人员应具有律师执业证。上述人员配置不得重复。
二、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 四、报价及结算要求 (二)考核方法 2.考核结果运用:
2.1考核得分(略)分以上(含(略)分)的,全额拨付合同金额;
2.2考核得分在(略)分~(略)分时(含(略)分),在(略)分的基础上,每减少1分扣除全年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1%(全年应支付总服务费用是指:(略)
2.3考核得分在(略)分~(略)分时(含(略)分),在按条规定实行扣款的基础上,再从(略)分的基础上,按每减少1分扣除全年应支付总服务费用2%进行计算,实行累计扣款;
2.4考核得分(略)分以下的,视为违约(合同中双方约定),全额扣除剩余未支付的法律顾问服务费。
变更为:
2.1考核得分(略)分以上(含(略)分)的,全额拨付合同金额;
2.2考核得分在(略)分~(略)分时(含(略)分),在(略)分的基础上,每减少1分扣除全年应支付总服务费用的1%(全年应支付总服务费用是指:(略)
2.3考核得分(略)分以下的,视为违约(合同中双方约定),全额扣除剩余未支付的法律顾问服务费。
三、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人员配置 4.人员配置
1.团队人数:(略)
变更为:
1.团队人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