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无为市花渡河(正岗-花渡北河汇合口)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项目编号 | WH(略)SL(略)JL(略)(任务书编号:(略)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花渡河(正岗-花渡北河汇合口)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标段编号 | WH(略)SL(略)JL(略)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金塔西路(略)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诗宇(略)-(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福渡镇福渡街道(略)幢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美群(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略)年8月(略)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 |
投标报价(元)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刘芝俊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其中施工工期 (略) 个日历天((略) 个月)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涡河蒙城枢纽建设工程监理标、杭埠河治理工程建设监理(1标段)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为县无城防洪除涝治理工程(沙湾片)施工监理、无为县老神塘河神塘河站工程监理、无为市黄雒闸拆除重建工程监理标 |
投标人获奖 |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监理III标-花园湖进洪闸工程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淮北市老濉河水生态坏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 |
投标报价(元)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范守伟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其中施工工期 (略) 个日历天((略) 个月)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德州市城区河道引调水工程(二期)、威海市河库水系连通工程(黄垒河地下水库-母猪河地下水库-米山水库连通)监理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济南市徒骇河干流(济阳段)应急治理工程、临邑县春风河水系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监理2标、临沂市第二水源项目输水工程 |
投标人获奖 |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穿黄河工程获(略)-(略)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威海市黄垒河地下水库工程获(略)年度优质工程奖、龙口市黄水河西张家拦河闸工程获(略)年度优质工程奖、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宏正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 |
投标报价(元) | (略).(略) |
项目负责人 | 王科政 |
证书编号:(略) |
证书名称:(略) |
工期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其中施工工期 (略) 个日历天((略) 个月) |
质量承诺 | 合格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海盐县海塘安澜工程(长山至杨柳山段海塘)施工监理(重新招标)、史河总干渠(金寨县城区段)防洪应急工程施工监理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朔州市口泉河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宁海县西店镇后门溪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
投标人获奖 | (略)年度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优质工程)、(略)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省优质工程)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 详见附件。 2. 变更原因:(略)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略)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略)](略)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