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4电源管理器(录播系统)“(略)、机身尺寸:(略)
(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5专业音箱(录播系统)“(略)、净重:(略)
(三)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7调音台(录播系统)“ (略)、尺寸(L×W×H):(略)
(四)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8功率放大器(录播系统)“(略)、净重:(略)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 A4黑白复合机“4、打印分辨率:(略)
(六)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专业音箱(指挥中心)“ (略)、净重:(略)
(七)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调音台(指挥中心)“ (略)、尺寸(L×W×H):(略)
(八)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功率放大器(指挥中心)“ (略)、净重:(略)
(九)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电源管理器“(略)、机身尺寸:(略)
(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电源管理器下列的“序号(略)彩色双面激光打印机”现更正为“序号(略)专业音箱”;并删除该列货物技术参数“(略)、净重:(略)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电源管理器下第二列的“序号(略)超高保密碎纸机”现更正为“序号(略)专业音箱音箱支架”。
(十二)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调音台“(略)、尺寸(L×W×H):(略)
(十三)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序号(略)功率放大器“ (略)、净重:(略)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4、以上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未标注误差范围的重量、尺寸、体积等允许±2%误差,上述条款中已明确有取值范围从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