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服务内容中第(略)点由“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师(≥3人)需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且成绩合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成绩报告单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工程师名单与需求第9条不一致,则也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师(≥3人)需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且成绩合格,同时具有医疗器械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原厂高级工程师(提供有效期内的成绩报告单扫描件及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原厂职务证明作为证明材料,若工程师名单与需求第9条不一致,则也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2.主要商务要求中“其他”条款中“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增加条款“(4)投标人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本项目的实施。”
3.删除“(略).▲投标人具有CT设备维修完善成熟的售后服务(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完善成熟度服务认证证书,证书内容涵盖CT维修服务、CT球管并加盖公章)。”
4.删除“(略).▲投标人具有应急服务能力(投标人提供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内容涵盖CT维修服务、CT球管并加盖公章)。”
5.新增评审内容“管理体系水平情况-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项高得(略)分,1.质量管理体系;2.环境管理体系;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4.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需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6.原评审内容“所投服务对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略).0分)-投标人满足全部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共3项),得(略)分;每出现一处▲号负偏离,扣6分。 ”修改为“所投服务对采购需求书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6.0分)-投标人满足全部采购需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共1项),得6分;每出现一处▲号负偏离,扣6分。”
上述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