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采购文件第(略)页以及(略)页的“★请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照下表进行报价的:(略)
2 | 中标人需常态化配套节假日餐饮增值服务 | (略),(略).(略) | 固定报价 |
”修改为
2 | 中标人需常态化配套节假日餐饮增值服务 | | 固定报价((略),(略).(略)/每年) |
2、原采购文件第(略)页,3.详细评审中,技术部分:(略)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2分),具备以下资质:
(1)本科或以上学历,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三级/高级或以上公共营养师书的,得1分(【注1】:(略)
注:(略)
【注2】:(略)
修改为:(略)
3、原采购文件第(略)页,3.详细评审中,技术部分:(略)
厨师长2名,具备以下资质:(略)
【注】:(略)
修改为:(略)
4、原采购文件第(略)页,3.详细评审中,技术部分:(略)
(2)具备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技能或以上)证书,,得1分(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略)
注:(略)
【(1)-(2)注】:(略)
修改为:(略)
5、原采购文件第(略)页,3.详细评审中,技术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 ((略).0分)”中“投标人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的名义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论为合格或符合的报告:(略)
6、原采购文件第(略)页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修改为“本项目(包组)总采购预算为(略)万元/3年,采购预算(略)元/年。除年外,其它年份的采购预算以当年财政部门批复为准。合同期为三年,合同采用2+1模式签订,即第三年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需依据《珠江医院社会化餐饮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考核条款进行考核,满足教职工食堂月度满意度考核为(略)%≥(略)次;第二教职工食堂月度满意度考核为(略)%≥(略)次后,方可签订第三年的合同。”
7、合同内容调整与需求保持一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