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
全厂气体报警器检测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全厂气体报警器检测服务(框架)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线上询比采购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招标人全厂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报警器(固定式)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提供定期校准服务,服务期一年(框架协议),按实际检测校准数量据实结算。
2.2 服务范围
(1)固定式有毒有害及可燃气体报警器约(略)台:(略)
(2)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约(略)台(含多合一及单一气体等类型)。
2.3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检测校准依据:(略)
(2)校准结果应满足《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T (略)-(略))等国家标准对量值溯源和报警性能的要求,确保设备满足现场安全使用及监管检查要求。
(3)本项目中标人需出具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校准证书量值可溯源、数据完整、结论合规,证书有效期(略)个月;校准不合格的仪器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免费提供一次复检服务,并出具合格的CNAS校准证书。
(4)服务响应:(略)
(5)中标人自行配备校准所需的合规标准气体、标定设备及现场校准仪器,所有标准物质、设备均须在计量校准/检定有效期内;自行配备作业人员全套劳动防护用品,承担现场作业安全主体责任。
2.4 服务地点
河南省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宝园路东段鹤壁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 结算及付款
校准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并确认的校准数量为准,据实结算;中标人完成每批次校准工作、出具合规有效的CNAS校准证书,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按流程完成发票挂账及付款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计量校准、检验检测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资质要求(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并提供资质证书及能力附表完整扫描件,附表需清晰体现覆盖项目):
(1)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附表包含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本项目涉及各类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氧气(欠氧)检测仪等对应检测校准项目;
(2)持有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CNAS认可能力附表完整覆盖本项目所有类型可燃、有毒、氧气检测仪校准项目,可合法出具带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
3、检测人员要求:(略)
4、投标人须具备自有合规标准气体及全套现场校准设备,所有标准物质、校准设备均在有效期内,满足本项目全品类仪器校准需求。
5、业绩要求:(略)
6、财务要求:(略)
7、信誉要求:(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资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与递交
响应文件应包括:(略)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