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6、成交公告发布日期:(略)
二、变更原因
本项目于(略)年9月8日开启磋商程序,共有8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初步评审,8家供应商均通过了初步审查,进入详细评审并进行了后报价。经磋商小组对8家有效供应商的详细评审,依法确定综合得分的“郑州梦家电动遮阳制品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并于(略)年9月9日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略)年9月(略)日成交供应商“郑州梦家电动遮阳制品有限公司”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发出了《放弃中标声明函》,称其因自身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自愿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郑州市君芝友纺织品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三、变更后的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略)
单价:(略)
暂定总价:(略)
供货期:(略)
质保期:(略)
质量要求:(略)
交货地点:(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洛阳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己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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