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现因本项目在招标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质疑函,辽阳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已于(略)年9月(略)日依法作出答复,供应商于9月(略)日接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为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投诉情形,保障项目采购活动依法合规、平稳有序进行,避免因投诉导致采购活动中止或重新组织,经辽阳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将本项目开标时间由原定的(略)年9月(略)日9时延期至(略)年(略)月(略)日9时。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