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二、原公告信息
1、原公告发布日期:(略)
2、原公告发布媒介:(略)
三、项目变更信息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高限价为本次地铁专项监测全部采购需求对既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保护区内的工程结构、岩土体等进行的监测、巡查并及时反馈监测成果、报告编制、报告修改完善、配合报审、论证等所有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本项目配合设计院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
现变更为:
“本高限价为针对地铁专项监测全部服务,包括对保护区内的既有地铁设施及主体道床进行的监测、巡查并及时反馈监测成果、报告编制、报告修改完善、配合报审、论证等所有相关工作费用,同时包含本项目配合设计院开展相关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
“3.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定范围需包含:(略)
现变更为:
“3.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须具备与本项目监测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勘察、测绘或检验检测能力。”
2、其他内容不变,请各单位及时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根据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变更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