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楼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位于平潭县南海乡北楼村,我局于 (略) 年 1 月 (略) 日核发该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编号为:(略)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北楼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地下室消防水池及绿地等相关内容进行变更调整,经研究,拟同意其进行变更调整,主要变更内容详见变更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变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均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相关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略) 年)第五十三条规定及相关规范规定,现对拟变更内容在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公示公告栏www.pingtan.gov.cn)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及周 边 相 关 人 的 意 见 。 公 示 时 间 为 (略) 年 9 月 (略) 日 至 (略)年 (略) 月 (略) 日((略)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对该项目地下室消防水池及绿地等进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
附注:
1.附图仅为拟批复示意图。
2.相关内容可查阅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公示公告栏(http:(略)
3.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处办公地点:(略)
4.联系人:(略)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略)年9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