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项目经理要求”现更正为:
7 | 项目经理要求 | 项目经理除符合采购需求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未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注:(略) ②本条所称的“完成”是指:(略) ③“完成”材料、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等相关材料响应时无需提供,供应商在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采购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采购人取消该供应商中标资格。 2.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略) 项目经理为二级建造师的:(略) 示例: 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签名示意 </p)
注:(略) (2)“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该证书无效。如提供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是自(略)年8月1日起后核发的,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响应文件应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2.原采购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现更正为:(略)
3.原采购文件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删除“2.2工程量清单成交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费,以及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并考虑风险因素。”。
4.原采购文件 第十章 响应文件格式 芜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现更正为“(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