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 技术资信分((略)分) | 业绩 | 供应商自(略)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具有一个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类项目业绩的得3分,本项高3分。 注:(略)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项目业绩,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业绩承诺函”中填写,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提示:(略) 上述(1)(2)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或提供的任一材料不清晰的,则该业绩不得分。 | 0-3 |
| 业绩正面评价 | 供应商在本项目所投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的有效业绩中,如有业绩获得过业主单位正面评价的(如优良、非常满意、满意、合格、良好、优秀等正面评价)得3分。 注:(略) | 0-3 |
| 质量保障响应承诺 | 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质量保障响应承诺进行评审: 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免费质保期两年的,得基础分2分;在此基础上每额外增加一年免费质保期增加2分。本项满分(略)分。 注:(略) | 0-(略) |
| 应急处理响应承诺 | 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急处理响应承诺进行评审: ①承诺接到业主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到场响应处理的得5分; ②承诺接到业主故障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响应处理的得3分; ③承诺接到业主故障通知后(略)小时内到场响应处理的得1分; 注:(略) | 0-5 |
| 拟派项目团队 | 1.拟派项目负责人:(略) 2.拟派技术负责人:(略) 3.拟安排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4分;本项高8分。 注:(略) 2.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拟派人员的证书及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供应商缴纳,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拟派相关人员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拟派退休人员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企业名称一致。 | 0-(略) |
| 项目技术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包含但不限于①监测系统建设范围②数据采集与组网方式方案③安全监测设备安装施工④监控中心平台搭建⑤系统调试与校准等内容。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方案有效,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 1 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0-(略) |
| 现状分析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水库基本现状进行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包含全部内容,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 (2)方案包含全部内容,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 (3)方案内容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 | 0-5 |
| 售后服务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包含但不限于①售后人员配备计划②备件更换③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④应急预案⑤售后响应时间等内容。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方案有效,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 1 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0-(略) |
| 质量保障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障目标②质量控制制度;③质量控制方法、措施;④质量保障的人员技术培训、应急预案等内容。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方案有效,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 1 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0-8 |
| 进度保障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②技术保障措施③组织保障措施等内容。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方案有效,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 1 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0-6 |
| 安全生产管理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②安全保障应急预案③安全巡查措施等内容。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方案有效,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 1 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0-6 |
| 运维服务方案 |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②售后服务人员配备③定期巡检制度等内容。 2.每个部分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方案有效,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 1 项均符合的得 2 分,部分符合的得 1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0-6 |
| 价格分 ((略)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略)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