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技术部分“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项)”评分项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项) | (略).(略) | 是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标注“▲”技术要求(共9项)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打分:(略) |
2.删除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的商务部分“2.综合实力①”评分项。
3.技术部分评分满分更正为(略)分;商务部分评分满分更正为(略)分。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2.负责将建设好的标准和课程资源上传至平台。以一个人才培养周期(三年)为服务期,在服务期内由服务商负责对数字教学平台的运行进行管理和维护。”更正为:
▲2.负责将建设好的标准和课程资源上传至平台。
▲3.以一个人才培养周期(三年)为服务期,在服务期内由服务商负责对数字教学平台的运行进行管理和维护。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 3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编辑人员。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佐证材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