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采购文件3.3.1.服务内容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二)条第4款“4.专业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由:
“(1)负责本项目电梯年检送检、避雷系统检测送检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具体要求如下:
①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电梯每年进行1次年检(含检重检测)。
②投标人根据设施设备情况,须经具有气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检测机构对办公楼相关点位避雷系统进行检测。”
修改为:
“(1)负责本项目电梯年检送检、避雷系统检测送检服务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2)具体要求如下:
①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电梯每年进行1次年检(含检重检测),年检费用按照川发改价格【(略)】(略)号《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进行计算。
本项目电梯5部(电梯驱动方式:(略)
| 楼栋号 | 电梯数量(部) | 层站数 | 备注 |
| A#楼 | 3 | (略) | |
| B#楼 | 2 | 6 | |
②投标人根据设施设备情况,须经具有气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检测机构对办公楼相关点位避雷系统进行检测。”
注:(略)
特此说明。